各党支部、各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镇、村社党组织;如确实无法找到可以接收的党组织,可申请保留在学院,申请保留时间与出国(境)学习时间一致,不得随意延长,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申请保留程序:由党员本人填写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1)以及国(境)外高校接收录取证明,经支部书记在附件上签字同意后,由党员本人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二份和录取证明复印件在6月30日前交至学院423办公室陈老师。
二、转接流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1.省内就业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供就业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党支部负责人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接。请党员本人督促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上确认接收。对方接收后,
组织关系转移完成;对方若未接收,党支部对该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
2.省外就业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供就业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
可以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转接的,操作流程同上。无法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找到对方党组织的,办理线下转接:需请对方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转入高校一般为“**省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般为“**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当地党组织)。
线下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请各支部安排专人在6月30日前到学院423办公室统一开具纸质介绍信,交党员本人携带并尽快赴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防止“口袋党员”产生;同时,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反馈情况,及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反馈纸质介绍信回执,可通过传真、快递等反馈回执。
支部收到回执后,请立即将回执交至学院423办公室陈老师。收到回执,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方才全部完成。
三、其他
请各支部做好毕业生党员查档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如党员还未转正,请支部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鉴定表》(附件2)后统一交至423办公室陈老师,盖章后归入学生档案。
温馨提醒: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长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自己身上,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成为“口袋党员”,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联系人:陈舒舒 联系电话:88273092